18.下列何種職務有任期制之保障? (A)直轄市市長 (B)立法委員 (C)..-阿摩線上測驗
4F 柯吉霸(109經濟部國營企 大二上 (2020/10/23)
考委任期四年(2019三讀通過由六被改成四) 監委任期六年 https://www.google.com.tw/amp/s/udn.com/news/amp/story/6656/4218725 |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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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Hsin-Hua Kao 小六下 (2021/08/23)
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屆。(地制法55) 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憲增4)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憲增5) 考試院考試委員之名額,定為七人至九人。
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之任期為四年。(考試院組織法3)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委員均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委員任期為四年,任滿得連任一次。但本法施行後,第一次任命之委員,其中五人之任期為二年。(中選會組織法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