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下列何者不是社會秩序維護法所可處罰的行為?
(A)虐待動物,不聽勸阻
(B)跨越巷道晾掛衣物,不聽禁止
(C)以針孔攝影機偷窺他人如廁
(D)哄抬米酒價格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15), B(288), C(587), D(3313), E(0) #136983

詳解 (共 10 筆)

#226972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83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一、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二、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三、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者。 刑法 第315-1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75
0
#118858
眼殘看錯! 哄抬米酒價格是公平交易法
34
0
#449838

第 79 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一、於公共場所任意叫賣物品,妨礙交通,不聽禁止。 二、跨越巷、道或在通道晾掛衣、物,不聽禁止。 三、虐待動物,不聽勸阻。
33
0
#758673
D很明顯, 屬公平交易法
21
0
#1230883
(D) 菸酒稅法 第21條(米酒超過專賣價格之處罰)
 
  本法施行前專賣之米酒,應依原專賣價格出售。超過原專賣價格出售者,按超過原專賣價格之金額,處一倍至三倍罰鍰。 
16
0
#315108
補充一下3F的,

79條第一項第三款有規定(A)選項,

虐待動物,不聽勸阻,處罰緩或申誡。

14
0
#1295873

刑法 第 315-1 條 (妨害秘密罪)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12
0
#948524
目前刑法僅處罰利用工具偷窺或錄影的行為,例如利用望遠鏡偷看女子更衣,或利用小型攝錄影機偷拍女子裙底,都觸犯刑法第三百十五之一條「無故窺視竊聽竊錄罪」,色狼直接用肉眼偷窺,並沒有利用工具觀看或記錄,所以沒有觸犯刑法規定。
 
所以此項C刑法可罰
9
0
#445147
C不是要用刑法嗎?
7
1
#3458829
18.下列何者不是社會秩序維護法所可處罰...
(共 19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