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下列對於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罰鍰完納期限及易科」之敘述,何者正確? (A)..-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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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小明 小五上 (2021/02/02)
(A)被處罰人依其經濟狀況不能即時完納,得准許其於六個月內分期完納 3個月 (B)分期完納如遲誤二期不繳納,以遲誤第二期之到期日為餘額之完納期限 遲誤一期 遲誤當期 V(C)罰鍰應於裁處確定之翌日起十日內完納 正確 (D)罰鍰逾期不完納,警察機關得予以拘留 警察機關得聲請法院裁定易以拘留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20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20 條 I. 罰鍰應於裁處確定之翌日起10日內完納。 (C) II. 被處罰人依其經濟狀況不能即時完納者,得准許其於3個月內分期完納。 (A) III. 但遲誤1期不繳納者,以遲誤當期之到期日為餘額之完納期限。 (B...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