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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水評價◆土地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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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 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土地法規#24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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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102 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土地法規#24378 |
科目:
台水評價◆土地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102 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土地法規#24378
年份:
102年
科目:
台水評價◆土地法規
18.實施區段徵收地區,已領竣徵收補償地價之土地所有權人,得向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申請, 改發給抵價地。請問:前述之申請應於核定發給抵價地通知之日起多久期限內為之?
(A) 30 日內
(B) 45 日內
(C) 60 日內
(D) 90 日內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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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林姿君
B2 · 2017/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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