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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8. 甲、乙共同傷害丙,經A檢察官合併向行為地之法院提起公訴後,B檢察官又合併向甲住所地之法院提起公訴,上述事實總共有幾個訴訟關係?
(A)四個
(B)三個
(C)二個
(D)一個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Sophia 高一上 (2017/07/12)
訴訟關係是指 案件(=被告x犯罪事實)經起訴而係屬法院本案中甲乙共同傷害丙識屬於兩個案件,因為2個被告x.....看完整詳解
5F
印地安納瓊斯 大二上 (2017/08/04)

甲傷害丙罪嫌1,乙傷害丙罪嫌2,合併12於行為地起訴3,合併12於甲住所地起訴4


關鍵字:訴之合併-->既為合併、必有兩訴訟以上之關係才能合併為一訴



6F
安靜 大四下 (2024/02/14)

具體之刑事案件,經過起訴法院受理之後,法院與當事人間都受到《刑事訴訟法》之規範,所產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就稱為訴訟關係。訴訟關係之產生,意即案件經訴訟繫屬於法院。

刑案由犯罪地、被告住居所或所在地法院管轄

刑案是由犯罪地、被告的住所、居所或所在地的法院管轄,也就是說,
犯罪地、被告住居所或所在地的法院,對於該刑案才有合法管轄權,否則便須移
轉到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甲乙共同傷害→檢察官向案發地法院提起公訴   產生甲/乙當事人訴訟關係

甲乙共同傷害→檢察官亦得向甲住所地法院提起公訴  產生甲/乙當事人訴訟關係

本案數人共犯1罪-相牽連關係

數同級法院管轄之案件相牽連者,得合併由其中一法院管轄。/繫數在先為主

18.甲、乙共同傷害丙,經A檢察官合併向行為地之法院提起公訴後,B檢察官又合併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