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受緩刑宣告之犯罪行為者,不用受到刑罰的執行,並且若其在緩刑期滿而緩刑之
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
(A)失其效力
(B)暫緩執行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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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69), B(251), C(522), D(89), E(0) #144837
統計: A(3869), B(251), C(522), D(89), E(0) #144837
詳解 (共 6 筆)
#465220
刑法76
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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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428
也就是說,緩刑期滿,又沒被撤銷,那犯的罪就沒效,就無罪了
解釋如有誤請指教 :)
解釋如有誤請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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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7772
下列有關緩刑規定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 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之宣告者,一律不得宣告緩刑
(B) 受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者,得受緩刑之宣告
(C) 緩刑的效力不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
(D) 受緩刑宣告期間,一律不得參選公職
- 98 年 - 098年民航人員考試 ( 三等 )#3512答案:C
B緩刑之要件必須以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或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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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
C.刑法74條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 其意思應該是:自由刑雖暫不執行,但從刑、保安處分與沒收之宣告,其效力不受緩刑〈暫不執行〉的影響,換句話說自由刑雖暫不執行,但從刑、保安處分與沒收之宣告仍要執行而不隨之暫緩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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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239
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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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668
不懂意思,有好心人願意解釋刑76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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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232
感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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