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契約無效之事由? (A)行政契約準用民法..-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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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研一下 (2018/07/11)
(D)依約定內容履行將侵害第三人權利之行政契約,未經該第三人書面同意者=>並非無效,而是「效力未定」。行政程序法 §140 行政契約依約定內容履行將侵害第三人之權利者,應經該第三人書面之同意,始生效力。行政程序法 §142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為.....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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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 吉霸昏(112國營企管兼職 大二下 (2021/10/05)
行政程序法140條第一項:效力未定(涉及私人)行政契約依約定內容履行將侵害第三人之權利者,應經該第三人書面之同意,始生效力。 行政程序法140條第二項:不生效力(涉及行政機關)代替該行政處分而締結之行政契約,亦應經該行政機關之核准、同意或會同辦理,始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