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5 有關訴訟上和解及調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因試行和解或進行調解程序,雖當事人已有委任訴訟代理人,且授與和解之特別代理權,受訴法 院或承辦調解之法官,仍得命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親自到場
(B)經法院命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親自到場,而無正當理由,未於和解期日或調解期日到場者,法院 均得以裁定處以新臺幣 3,000 元以下之罰鍰
(C)就訴訟或調解之爭議事件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受訴法院或承辦調解之法官,均得依職權通知參 加和解或調解程序
(D)具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非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未參加和解或調解者,得對已成立之 和解或調解,提起第三人撤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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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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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各位考生上岸 大二上 (2019/06/16)
(A)因試行和解或進行調解程序,雖當事人已有委任訴訟代理人,且授與和解之特別代理權,受訴法院或承辦調解之法官,仍得命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親自到場<仍得命當事人到場之規定>和解:民訴法378調解:民訴408(B)經法院命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親自到場,而無正當理由,未於和解期日或調解期日到場者,法院均得以裁定處以新臺幣 3,000 元以下之罰鍰參酌民訴409規定,僅調解有處罰緩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2/22)

CH3 第一審程序

第二章 調解程序

法院之調解, C)調解經當事人合意而成立 

(B)調解程序原則上由簡易庭法官行之 

(A)因財產權發生爭執,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者,於起訴前,應經法院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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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條(強制調解之事件)


﹝1﹞下列事件,除有第四百零六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者外,於起訴前,應經法院調解: 
  十一、其他因財產權發生爭執,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者。 


下列敘述何者有誤?(D)調解成立不具有與訴訟上和解同一之效力。

第416條(調解成立之效力與調解無效或撤銷)


﹝1﹞調解經當事人合意而成立;調解成立者,與訴訟上和解同一之效力



5F
法師大胃 小二上 (2022/06/18)
B選項錯誤,按「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於調解期日到場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之罰鍰;其有代理人到場而本人無正當理由不從前條之命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409條第1項參照。故若代理人未到場,無須處以罰鍰。
6F
Rita Lin(高考已上 大二下 (2024/07/23)
調解 vs 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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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有關訴訟上和解及調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因試行和解或進行調解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