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關於婚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可強制履行 (B)若一方故違結..-阿摩線上測驗
2F 千秋 大二上 (2020/08/06)
第 976 條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解除婚約: 一、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 二、故違結婚期約。 三、生死不明已滿一年。 四、有重大不治之病。 五、婚約訂定後與他人合意性交。 六、婚約訂定後受徒刑之宣告。 七、有其他重大事由。 依前項規定解除婚約者,如事實上不能向他方為解除之意思表示時, 無須為意思表示,自得為解除時起,不受婚約之拘束。 第 977 條 依前條之規定,婚約解除時,無過失之一方,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其因此所受之損害。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第 978 條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無第九百七...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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