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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民法概要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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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因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效力為何?
(A)有效,但得撤銷
(B)詐欺者為第三人時,若相對人明知詐欺情事,則無效
(C)無效
(D)仍為有效,不可撤銷
鐵路◆民法概要
-
107 年 - 107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_營運人員甄試_營運員/貨運服務:民法概要#71273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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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0.826
討論
私人筆記( 1 )
最佳解!
katern
大二下 (2018/08/21)
第 92 條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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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cid457000
大二上 (2018/10/15)
第 92 條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n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n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檢舉
3F
骨頭(一般警特行政正取)
大四下 (2020/01/02)
檢舉
4F
英文只會ABC
大二上 (2020/09/16)
第 92 條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
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 93 條
前條之撤銷,應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一年內為之。但自意思表示後
,經過十年,不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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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因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效力為何? (A)有效,但得撤銷 (B)詐欺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