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下列何者不得獨立為被告選任辯護人? (A)被告之姐姐 (B)被告之養子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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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杜孟儒 大二上 (2022/01/29)
題目: 下列何者不得獨立為被告選任辯護人?答案為: (C) 被告之未婚妻 法條: 第27條(辯護人之選任) I 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亦同。 II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 III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通知前項之人得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法條解析: 本條第1項所謂辯護人,指協助被告實施訴訟上防禦行為的人,例如:協助被告傳喚證人,證明被告並未犯罪,另辯護人原則上必須具備律師資格。所謂犯罪嫌疑...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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