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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47 關於刑法「和誘」與「略誘」概念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和誘是指「被誘人知拐誘之目的而予同意」之意
(B)以詐術將被害人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下,屬於「略誘」
(C)和誘「未滿 20 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行為人必須「明知」被誘人之年齡
(D)「和誘」與「略誘」之主要差異,在於是否違背被誘人之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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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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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考上 研一上 (2018/09/23)
和誘,是指僅得被誘人同意,使其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下,並脫離家庭或其他監督權人之監督。 此處的被誘人可能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男女,或是有配偶之人;只要被誘人自願同意使自己置於和誘人的實力支配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8F
c 大二上 (2020/10/07)

和誘與略誘行為同樣是泛指誘拐別人、讓別人離開家庭。


1⃣️ 和誘得到被誘人同意
中華民國刑法第240條:
I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6歲以上)
II 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2⃣️ 略誘以強暴脅迫的方式,或誘拐對象未滿16歲
中華民國刑法第241條:
I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III 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 

來源: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1270

9F
蔡大芳 高三下 (2021/07/23)

(C)和誘「未滿 20 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行為人必須「明知」被誘人之年齡

【裁判字號】:72年台上字第6683號
【裁判案由】:妨害家庭
【裁判日期】:民國 72 年 11 月 07 日
【裁判要旨】:妨害家庭罪名,不以明知被誘女子未滿二十歲其成立要件,祇須對該女子未滿二十歲而予以和誘,上訴人有不確定之故意,即無解於該罪責之成立,又所謂將被和誘人置於行為人自己實力支配之下,只須行為人對和誘之女子有實力支配之狀態並使其完全脫離家庭之監督權為已足,無須完全控制該女子之行動自由。


10F
大四上 (2022/11/26)
和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略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和誘未滿十六歲之人,以略誘論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 需注意修法後成年=18歲

47 關於刑法「和誘」與「略誘」概念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和誘是指「被..-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