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某甲為地方法院之書記官,平常之工作係輔導當事人聲請事項,並策畫執行為民服務..-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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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April 高三下 (2019/03/20)
◆ 法院訴訟輔導科為民服務實施要點 第 7 點 訴訟輔導科服務輔導之事項涉及訴訟或非訟案件者,以關於程序方面者為限,與實體訴訟或實體法律關係有關之事項,不在服務輔導範圍之列。其工作項目如下: (一)輔導有關訴訟、少年保護、強制執行、破產、消費者債務清理、調解、公證、提存、法人登記、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及其他非訟事件等進行之手續。 (二)輔導上訴、聲請檢察官上訴、抗告、聲請再審之手續。 (三)輔導繳納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 (四)輔導報到、遞狀及聲請定期或延展期日等。 (五)答復有關民刑訴訟及非訟事件程序之詢問。 (六)答復當事人有關裁判主文及案件進行情形之詢問。 (七)輔導辦理具保、責付、...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