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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35.國民住宅條例第 21 條規定:「政府興建國民住宅出售後,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國民住宅主管機關得收回該住 宅及基地,並得移送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下略)」。依照大法官解釋,關於此項規定之爭訟,屬於何種法院管轄?
(A)由行政法院管轄,因為申請購買國民住宅之准駁,係行政處分
(B)由普通法院管轄,因為該條規定涉及特定違約行為之效果,屬於民事事件
(C)當事人得依其合意,選定由行政法院或普通法院管轄
(D)當事人先向何種法院提起爭訟,該法院即取得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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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行星 大三下 (2018/11/24)
釋字第540號 其指出主管機關依國民住宅條例興建及分配住宅,承購者、承租者 或貸款需求者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主管機關認定其申請合於法 定要件之階段係依相關法規行使裁量之結果,為雙階理論中第一階段,為公法關係;申請人若未許可者,如有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爭訟。再者,.....看完整詳解
1F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國三上 (2018/11/07)

釋字第 540 號
民國 9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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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b2i2l3l3 大四上 (2023/07/28)
國民住宅之所有人或居住人有國民住宅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一、作非法使用者。二、積欠貸款本息三個月,經催告仍不清償者。三、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未經國民住宅主管機關同意者。四、同一家庭有政府直接興建或貸款自建之國民住宅超過一戶者。五、變更為非居住使用或出租,經通知後逾三十日未予回復或退租者。六、承購後滿三個月經催告仍未進住者。七、積欠管理費達六個月者。」依同條項前段規定:「國民住宅主管機關得收回該住宅及基地,並得移送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乃針對特定違約行為之效果賦予執行力之特別規定此等涉及私權法律關係之事件為民事事件,該條所稱之法院係指普通法院而言。

35.國民住宅條例第 21 條規定:「政府興建國民住宅出售後,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