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依「民間投資建設大眾捷運系統辦法」,如因特殊情形不能如期籌辦完成時,得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准予延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多久?
(A)六個月
(B)一年
(C)十個月
(D)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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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6), B(168), C(5), D(38), E(0) #664643

詳解 (共 4 筆)

#959373
第 14 條取得投資人資格者應於簽約後六個月內籌辦完成並通知地方主管機關,如 因特殊情形不能如期籌辦完成時,得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准予延期。但最長 不得超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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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049592
6(完成)+6(延期)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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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579

補充資料參考 :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一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10450127311 號令發布 廢止


廢止「民間投資建設大眾捷運系統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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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588

資料來源為 全國法規資料庫 ,有興趣的人可自行搜尋

舊有辦法為1F 正確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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