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下列那一項犯罪行為是屬於「行為犯」?
(A) 重婚罪
(B) 殺人罪
(C) 搶奪罪
(D) 竊盜罪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95), B(337), C(249), D(115), E(1) #201141
統計: A(2295), B(337), C(249), D(115), E(1) #201141
詳解 (共 5 筆)
#170843
行為犯:又可稱為舉動犯,重視的是整個犯罪行為舉動,不在乎是否有結果。只要有行為的舉動,構成要件(犯罪)就成立。例如;刑法第149條規定「公然聚眾,意圖為強暴脅迫,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者,在場助勢之人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首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要站在那裡,雖然沒有任何的作為(行為),沒有任何動作,但此種行為已構成犯罪。
結果犯:一般的犯罪行為,通常都會有動機、陰謀、預備、著手、完成、結果之犯罪過程。
結果犯重視的是整個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跟結果,例如;刑法第271條第1項規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構成要件中,就一定要有「殺人(是一種作為)(是一種行為)」而且並有「死亡」的結果,才會成立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的成立要件。
136
0
#633535
搶奪 、竊盜如果沒成功 叫未遂 未遂犯制處罰以法有明文者為限
29
2
#619636
搶奪 、竊盜如果沒成功呢
還算結果犯嗎?
5
0
#5742910
(0231031 制定)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37 條
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婚者亦同。
0
0
#5742912
(0191203 制定)
民法
第 985 條
有配偶者,不得重婚。
(0740524 修正)
民法
第 985 條
有配偶者,不得重婚。
一人不得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
理由
一、現行條文移列為第一項。
二、現行法規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是否包括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在內,學者見解頗不一致,或謂得適用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認其結婚為無效,究不若明文規定為宜,且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重婚罪,亦包括有配偶者重婚及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在內,為期民刑法規定一致及避免解釋之紛擾,爰增列第二項規定。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