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你帶班執行勤務,發現一輛計程車在禁止臨時停車路段違規停車載客,乃攔停該違規..-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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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小明 小五上 (2020/11/09)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40111031200-0950606 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 第 4 點 第 1 項 第 2 款 第 7 目 之 1、2、3、4、5 肆、具體作法 (二)攔停舉發 7. 不服稽查取締事實之認定必須經攔停稽查且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方得舉發: (1) 拒絕出示駕照、行照或其他足資稽查之文件。 (A) (2) 拒絕停靠路邊接受稽查者。 (3) 在稽查中藉故叫囂,尚未達妨害公務程度者。 (4) 以消極行為,不服從稽查者。 (5) 警察以警鳴器、警笛、喊話器呼叫路邊停車,仍不靠邊停車接受稽查或逃逸者。 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 查看完整內容 |
4F 三等 研一上 (2021/07/21)
依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 肆、具體作法 (二)攔停舉發 1.擔服交通稽查勤務應穿著制服,不得於「隱密處」突然衝出攔檢車輛。 2.「攔停違規車輛」或「夜間實施規劃性交通稽查」,巡邏汽車應開啟警示燈。 3.以「非巡邏車」或實施「便衣交通稽查」,須經主官核准或指派。 4.攔檢時應選擇不妨礙交通處所,並注意本身及當事人安全,非經客觀、合理判斷有明顯違規者,避免任意攔車稽查;輛攔停後,應即告知駕駛人或行為人違規行為或違反之法令規定。 5.經明確指揮制止攔檢不停車輛,應避免追車,依規定逕行舉發。 6.依違規事實舉發,禁止任意變更法條,...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