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規定,申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許可者,經書面審查合格,應實地審查;經實地審查合格者,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於一定期限內,檢具已投保意外責任保險證明文件後,予以許可並發給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證書。有關所定意外責任保險之最低保險金額為何?
(A)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 4 百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 3 千 5 百萬元、每一事故財產損失 3 百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 6 千 4 百萬元
(B)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 3 百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 3 千萬元、每一事故財產損失 2 百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 6 千 4 百萬元
(C)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 2 百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 2 千 5 百萬元、每一事故財產損失 1 百 50 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 6 千萬元
(D)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 1 百 50 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 2 千萬元、每一事故財產損失 1 百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 5 千 6 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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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4), B(278), C(123), D(52), E(0) #3250509
統計: A(54), B(278), C(123), D(52), E(0) #3250509
詳解 (共 3 筆)
#6136767
第 五 條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前條之申請,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應實
地審查;經實地審查合格者,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於一定期限
內,檢具已投保意外責任保險證明文件後,予以許可並發給消
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證書(以下簡稱證書)。
前項所定意外責任保險之最低保險金額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三千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四、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臺幣六千四百萬元。
第一項所定意外責任保險應於證書有效期間內持續有效,
不得任意終止;意外責任保險期間屆滿時,檢修機構應予續保。
經書面審查、實地審查不合格或未檢具已投保意外責任
保險證明文件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
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者,駁回其申請並退回證書費。
地審查;經實地審查合格者,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於一定期限
內,檢具已投保意外責任保險證明文件後,予以許可並發給消
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證書(以下簡稱證書)。
前項所定意外責任保險之最低保險金額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三千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四、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臺幣六千四百萬元。
第一項所定意外責任保險應於證書有效期間內持續有效,
不得任意終止;意外責任保險期間屆滿時,檢修機構應予續保。
經書面審查、實地審查不合格或未檢具已投保意外責任
保險證明文件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
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者,駁回其申請並退回證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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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前條之申請,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應實地審查;經實地審查合格者,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於一定期限內,檢具已投保意外責任保險證明文件後,予以許可並發給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證書(以下簡稱證書)。 前項所定專業責任保險之最低保險金額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三千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
四、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臺幣六千四百萬元。 第一項所定意外責任保險應於證書有效期限內持續有效,不得任意終止;意外責任保險期間屆滿時,檢修機構應予續保。 經書面審查、實地審查不合格或未檢具已投保意外責任保險證明文件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者,駁回其申請並退回證書費。
四、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臺幣六千四百萬元。 第一項所定意外責任保險應於證書有效期限內持續有效,不得任意終止;意外責任保險期間屆滿時,檢修機構應予續保。 經書面審查、實地審查不合格或未檢具已投保意外責任保險證明文件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者,駁回其申請並退回證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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