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普通考試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28508
年份:114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19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納稅義務人申請以課徵標的物以外之財產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者,其抵繳價值之計算,以申請 日為準
(B)納稅義務人申請以中華民國境內課徵標的物之財產抵繳遺產稅者,其抵繳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之日之價值為準
(C)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如有正當理由未能如期申報者,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 6 個月內以書 面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延長
(D)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除有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外,應於稽徵機關送達核定稅額通知書之日起 3 個月內繳清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