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105 地方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商業行政:民法概要#58384 |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 地方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商業行政:民法概要#58384

年份:105年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19 甲、乙共有三層樓之房屋一幢,甲分管一樓,乙分管二、三樓。甲將一樓出租於丁,乙將二樓供受僱人戊居住, 將三樓供自己與家屬庚居住。該屋之直接占有人、間接占有人各為何人?
(A)直接占有人為丁、戊、庚,間接占有人為甲、乙
(B)直接占有人為甲、乙,間接占有人為丁、戊、庚
(C)直接占有人為乙、丁,間接占有人為甲
(D)直接占有人為甲、乙、庚,間接占有人為丁、戊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推薦的詳解#3630989
未解鎖
甲→房屋所有卻不住於此→間接占有(941...
(共 6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3
推薦的詳解#5259704
未解鎖
民法 物權 19 甲、乙共有三層樓,甲...
(共 13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135772
未解鎖
民法第941條:地上權人、農育權人、典權...
(共 19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