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直轄市議員賈守法因賄選遭法院判刑確定遭解職,則其遺缺應如何處理? (A)..-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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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ce Liou 高二上 (2013/05/01)
選罷法地74條 --> 第120條第一項第三款 --> 有第九十七條、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項、.....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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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Love Lou 國三下 (2019/12/10)
35 (B)縣議員王高生於議員任期中參加立法委員選舉,因當選立法委員辭去縣議員職務,其所遺下之缺額應如何處理?(103原五) (A)暫不處理,俟該議會議員缺額達議員總名額二分之一以上時再辦理遞補 (B)暫不處理,俟該選舉區議員缺額達二分之一時再由選舉委員會辦理補選 (C)立即辦理遞補,由落選最高票之候選人遞補之。但其得票數不得低於選舉委員會原公告該選舉區得票數最低之當選人得票數二分之一 (D)立即由選舉委員會辦理補選 1.依地制法§81Ⅰ: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辭職、去職或死亡,其缺額達總名額十分之三以上或同一選舉區缺額達二分之一以上時,均應補選。但其所遺任期不足二年,且缺額未達總名額... 查看完整內容 |
9F 再接再厲(109普考上榜) 大一下 (2020/05/03)
直轄市議員賈守法因賄選遭法院判刑確定遭解職,則其遺缺應如何處理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4條第2項 地方民意代表當選人因第一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之情事,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或當選人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之情形時,其缺額由落選人依得票數之高低順序遞補,不適用重行選舉或缺額補選之規定。但遞補人員之得票數不得低於選舉委員會原公告該選舉區得票數最低之當選人得票數二分之一。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0條第1項第3款 當選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選舉委員會、檢察官或同一選舉區之候選人得以當選人為被告,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該管轄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