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關於我國行政與立法部門間的權力關係,下列何者正確?
(A)立法院可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B)立法委員可以兼任行政部會首長
(C)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因此只向總統負責
(D)現行憲法條文無立法院解散的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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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20), B(87), C(244), D(126), E(0) #1624356

詳解 (共 4 筆)

#3263730

(A)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規定: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B)立法委員可以兼任行政部會首長

→內閣制才可以


(C)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因此只向總統負責 

→內閣向國會負責


(D)現行憲法條文立法院解散的相關規範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規定: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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