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對於當事人有利、不利之事項,一律注意
(B)當事人於行政程序中,得自行提出證據
(C)行政機關調查證據,應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
(D)機關在為決定時,即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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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8), B(382), C(4320), D(170), E(0) #3115756
統計: A(118), B(382), C(4320), D(170), E(0) #3115756
詳解 (共 8 筆)
#5855700
行政程序法第 36 條
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
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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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4157
(C) 行政機關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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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8416
選項 (A):正確。根據《行政程序法》第8條第2項,行政機關在調查證據時,應一律注意對當事人有利和不利的事項。
選項 (B):正確。根據《行政程序法》第38條第1項,當事人有權在行政程序中自行提出證據。
選項 (C):錯誤。根據《行政程序法》第36條,行政機關調查證據應依職權進行,而不應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因此,行政機關應該獨立調查證據,而不是僅依賴或受到當事人的主張所限制。
選項 (D):正確。根據《行政程序法》第36條第2項,行政機關在做出決定時,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的結果。
因此,錯誤的選項是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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