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下列何人被稱為「現代國際法之父」,主張國家相互間的行為與關係,應該適用自然法的基本原則,加以規範?
(A)格老秀斯(Grotius)
(B)蘇格拉底(Socrates)
(C)馬克斯(Marx)
(D)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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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48), B(483), C(414), D(344), E(0) #136706

詳解 (共 9 筆)

#1360038

老秀斯Grotius

格拉底

「現代國法之父」

然法學派之始祖

口訣 :

口訣 :

77
1
#456642
格老秀斯(Grotius)被稱為「現代國際法之父」,主張國家相互間的行為與關係,應該適用自然法的基本原則,加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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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308
自然法學派之始祖---蘇格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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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793
現代國際法之父→格老秀斯
自然法學派之始祖→蘇格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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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846

胡果·格老秀斯,又譯為格勞秀斯格勞秀士Hugo Grotius,荷蘭文寫法為Hugo de Groot即「許霍·德赫羅特」,1583年4月10日-1645年8月28日),出生於荷蘭基督教護教學者,亦為國際法海洋法鼻祖,其《海洋自由論》主張公海是可以自由航行, 為當時新興的海權國家如荷蘭英國提供了相關法律原則的基礎,以突破當時西班牙和對海洋貿易的壟斷,並反對炮艦外交

其名Hugo胡果)在國際公法首次傳入中國時,被譯為虎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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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4848
格勞秀斯自然法=過勞自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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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326
格老秀斯(Grotius)被稱為「現代國際法之父」,主張國家相互間的行為與關係,應該適用自然法的基本原則,加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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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4777
老了自然就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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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226
口訣:格老子滴(四川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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