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依「強迫入學條例施行細則」之規定,「長期缺課」,係指下列何種情形?
(A)指全學期未經請假,缺課累計達七日以上。
(B)指全學年未經請假,缺課累計達七日以上。
(C)指全學期未經請假,缺課累計達十四日以上。
(D)指全學年未經請假,缺課累計達十四日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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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85), B(97), C(70), D(16), E(0) #216768
統計: A(1085), B(97), C(70), D(16), E(0) #216768
詳解 (共 4 筆)
#780199
《強迫入學條例施行細則 第八條》【修正日期:民國93年07月23日】
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所稱長期缺課,指全學期累計達七日以上,未經請假而無故缺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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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200
《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第二條》【修正日期:民國101年08月01日】
本辦法所稱中途輟學學生(以下簡稱中輟生),指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未經請假、請假未獲准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連續達三日以上。
二、轉學生因不明原因未向轉入學校完成報到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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