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考試、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及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上述職權由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分別掌理。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十九人,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考試院組織法(109年1月8日)
19.憲法增修條文關於考試院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考試院掌理公務人員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