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授益處分若因撤銷而溯及既往失效時,受益人應負返還受領給付之義務。關於其返還..-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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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godislove825 研一下 (2021/03/30)
行政程序法 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內容係提供一次或連續之金錢或可分物之給付者,經撤銷、廢止或條件成就而有溯及既往失效之情形時,受益人應返還因該處分所受領之給付。其行政處分經確認無效者,亦同。 前項返還範圍準用民法有關不當得利之規定。 行政機關依前二項規定請求返還時,應以書面行政處分確認返還範圍,並限期命受益人返還之。 前項行政處分未確定前,不得移送行政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