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有關避險會計現金流量避險之公允價值變動數,應作如何處理?
(A)列為當期損益
(B)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C)列為當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D)不需認列損益
統計: A(201), B(689), C(134), D(19), E(0) #3437952
詳解 (共 3 筆)
現金流量避險(Cash Flow Hedge) 是用來避險預期未來現金流量的波動(例如浮動利率貸款的利息、預期採購的價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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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會計處理上,避險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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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有效避險」部分,會先列入「其他綜合損益(OCI)」,等到該預期交易實現時,再重分類進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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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無效避險」部分,則直接列入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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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列為當期損益:這是「無效部分」的處理方式,或是「未指定為避險工具」(純交易目的)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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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這才是「現金流量避險」有效部分的標準處理方式,也是此會計方法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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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列為當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雖然在實務上「總變動」會被拆分至這兩者,但在選擇題中,這通常被視為不夠精確,沒有點出此會計方法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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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不需認列損益:錯誤,公允價值變動必須入帳。
「公允價值」(Fair Value) 指的是一項資產或負債在「現在」這個時間點,於市場上自由交易時所能得到的**「客觀價格」**。
這不是指你當初買它的「成本」,也不是你個人認為它「應該」值多少錢,而是市場認為它值多少錢。
權威定義
根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IFRS 13) 的權威定義,公允價值是:
「在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於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
這個定義聽起來很繞口,但拆解開來就很容易理解,它包含了四個關鍵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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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一種「出場價格」(Exit 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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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資產而言: 你現在「出售」這項資產,可以收到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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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負債而言: 你現在想「移轉」這筆負債(例如,請別人幫你還債),你需要支付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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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是「有秩序的交易」(Orderly Trans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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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排除了「被迫」或「緊急」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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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你因為破產而被迫在三天內跳樓大拍賣你的房子,那個成交價就不是公允價值。公允價值是指在正常的市場條件下,經過充分的時間讓買賣雙方議價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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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市場參與者」(Market Particip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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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價格是客觀的,由市場上「理性的、獨立的、有意願的」買方和賣方共同決定的,而不是由持有者自己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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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你可能對你的傳家寶有深厚的感情,認為它價值連城,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市場上的珠寶商或收藏家願意出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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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衡量日」為準 (Measurement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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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價值是一個即時的概念,它只反映「今天」的價值。你一年前買的股票是 100 元,今天收盤價是 150 元,它的公允價值就是 150 元。明天可能又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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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避險=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