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法 第 8 條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19.李四騎機車行經高雄縣政府負責養護之破損路段,致受重傷,則李四自傷後幾年間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