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卡新福利】寫作批改懸賞券,將於 2024/10/31 23:59:59 過期,還沒使用或領取,趕快前往領取並使用吧! 前往查看

信託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甲以其子丙為受益人成立信託,信託期間十年,且於信託契約中未有其他特別或保留約定,五年後因丙積 欠債務,甲欲提前終止本信託關係,應如何辦理?
(A)須由甲與丙共同終止
(B)甲單獨提出終止即可
(C)須丙之債權人同意
(D)須向法院聲請終止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裘球 高一下 (2020/10/11)
一起成立.....看完整詳解
2F
小書僮Roy 國一下 (2020/08/18)

A:信託法第64條  信託利益非由...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4F
*AJ.怡君 國二下 (2021/11/08)
信託法第64條 信託利益非由委託人全部享有者,除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委託人受益人得隨時共同終止信託。

19.甲以其子丙為受益人成立信託,信託期間十年,且於信託契約中未有其他特別或保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