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甲公司涉入一起侵權的法律訴訟案件,根據公司法律顧問意見,甲公司很有可能因侵權而必須賠償乙公司,賠償金額 $1,000,000 發生之機率為 30%,$3,000,000 為 50%,$5,000,000 為 20%。甲公司針對該法律訴訟案件應認列之負債準備為何?
(A) $3,000,000
(B) $2,800,000
(C) $1,000,000
(D)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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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93), B(110), C(21), D(46), E(0) #2756918

詳解 (共 6 筆)

#5692973

負債準備:不確定時間或金額之負債,以下情況得予以認列:

  1. 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法定義務或推定義務)
  2. 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清償該義務
  3. 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

依題目所述,甲公司很有可能因侵權而必須賠償,故應認列負債準備。

金額之估列方式:

  • 衡量大量母體時,以計算期望值方式進行最佳估計。
  • 衡量單一義務時,採最有可能的結果為最佳估計值。
  • 若貨幣的時間價值影響重大,需折現。
  • 每個報導期間結束日,需重新覆核現金流量估計值和折現率是否應調整,進而調整負債準備之金額。

本題"法律訴訟案"侵權賠償屬單一義務,應以最高機率發生之結果為最佳估計,故應認列之負債準備為$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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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2292
法律訴訟為一單一義務,故期望值並不適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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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3473
負債準備之認列應採大於50%之金額故此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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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8095
負債準備以發生機率最大者作為最佳估計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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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8071
侵權訴訟:以最有可能發生之賠償金額來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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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6474
請問不用大於50%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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