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甲公司涉入一起侵權的法律訴訟案件,根據公司法律顧問意見,甲公司很有可能因侵權而必須賠償乙公司,賠償金額
$1,000,000 發生之機率為 30%,$3,000,000 為 50%,$5,000,000 為 20%。甲公司針對該法律訴訟案件應認列之負債準備為何?
(A) $3,000,000
(B) $2,800,000
(C) $1,000,000
(D)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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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93), B(110), C(21), D(46), E(0) #2756918
統計: A(993), B(110), C(21), D(46), E(0) #2756918
詳解 (共 6 筆)
#5692973
負債準備:不確定時間或金額之負債,以下情況得予以認列:
- 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法定義務或推定義務)
- 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清償該義務
- 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
依題目所述,甲公司很有可能因侵權而必須賠償,故應認列負債準備。
金額之估列方式:
- 衡量大量母體時,以計算期望值方式進行最佳估計。
- 衡量單一義務時,採最有可能的結果為最佳估計值。
- 若貨幣的時間價值影響重大,需折現。
- 每個報導期間結束日,需重新覆核現金流量估計值和折現率是否應調整,進而調整負債準備之金額。
本題"法律訴訟案"侵權賠償屬單一義務,應以最高機率發生之結果為最佳估計,故應認列之負債準備為$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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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6474
請問不用大於50%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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