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當學生已取得某一類科合格教師證書時,可以不用修習或參與下列何者, 即可取得另一類科合格教師證書?
(A)修習另一師資類科普通課程
(B)參加教師資格檢定
(C)修習另一師資類科專門課程
(D)修習另一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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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5), B(763), C(199), D(262), E(0) #817762

詳解 (共 2 筆)

#2135870
師資培育法第11條:⋯⋯已取得第六條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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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4226
第 12 條   
已取得第七條其中一類科合格教師證書,修畢另一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並取得證明書或證明者,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前條第二項所定辦法發給該
類科教師證書,免依規定參加教師資格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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