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鐵路佐級◆政府採購法大意
>
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第11階-服務員-材料管理:政府採購法大意#118976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第11階-服務員-材料管理:政府採購法大意#118976 |
科目:
鐵路佐級◆政府採購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第11階-服務員-材料管理:政府採購法大意#118976
年份:
113年
科目:
鐵路佐級◆政府採購法大意
19. 有關共同投標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機關得視個別採購之特性,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一定家數內之廠商共同投標
(B)二家以上之廠商共同具名投標,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連帶負履行採購契約之責
(C)共同投標,指以承攬工程或提供財物之行為為限
(D)共同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時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