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輔導與管教學生時有許多考量,以下說明何者並不正確?(A) 應教導學生承受..-阿摩線上測驗
5F 106年特教榜首榜上有名 高三下 (2016/04/27)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之基本考量如下: (一) 尊重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 (二) 輔導與管教方式應考量學生身心發展之個別差異。 (三) 啟發學生自我察覺、自我省思及自制能力。 (四) 對學生所表現之良好行為與逐漸減少之不良行為,應多予讚賞、鼓勵及表揚。 (五) 應教導學生,未受鼓勵或受到批評指責時之正向思考及因應方法,以培養學生承受挫折之能力及堅毅性格。 (六) 不得因個人或少數人之錯誤而處罰全班學生。 (七) 對學生受教育權之合理限制應依相關法令為之,且不應完全剝奪學生之受教育權。 (八) 不得以對學生財產權之侵害(如罰錢等)作為輔導與管教之手段。但要求學生依法賠償對公物或他人物品之損害者,不在此限。 by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 民國 96 年 06 月 22 日 發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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