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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6 得僅公布法律名稱,而無須公布異動條文者,為下列何者?
(A)法律之制定
(B)法律之修正
(C)法律之廢止
(D)法律之恢復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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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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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 大四上 (2019/01/28)
中央法規標準法 ( 民國 93 年 05 月 19 日 )第 22 條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n命令之廢止.....看完整詳解
4F
108司法特考法警上榜 大一下 (2019/05/10)
補充D
因為恢復適用的程序準用制定的規定
所以還是要公布法條
5F
Lin (2019/07/01)

中標法第22條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6F
陳品瑄 如有販賣詳解麻煩提 大三下 (2023/04/06)

#補充
廢止事由:(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1 條)

          (1)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2)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

          (3)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

          (4)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

廢止程序:(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2 條)

          (1)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2)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3)依前述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發布之日起算至第 3 日起失效

16 得僅公布法律名稱,而無須公布異動條文者,為下列何者? (A)法律之制定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