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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8 下列關於我國刑法上的緊急避難之敘述,何者錯誤?
(A)因避免自己或他人一切權利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B)應考慮法益衡量
(C)可向非侵害之第三人主張
(D)避難行為過當者,仍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答案:A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龜龜 高一上 (2012/11/27)
下列關於我國刑法上的緊急避難之敘述,何者錯誤? (A)「緊急避難」因避免自己或他人一切權利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錯誤。→「正當防衛」的法益「無範圍限制」;「緊急避難」之法益依法條規定限於「生命」、「身體」、「自由」及「財產」。( 「緊急避難」之主張並非是「一切權利」喔 ! )(B)「緊急避難」應考慮法益衡量 ~正確。→「正當防衛」原則上「不重視法益的比較」;「緊急避難」則採「利益 ( 法益 ) 衡量」。(C)「緊急避難」可向非侵害之第三人主張 ~正確。→「正當防衛」僅得對「不法侵害者」主張之;「緊急避難」得對「第三人」或「他人之物」主張之。(D)避難行為過當者,仍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正確。→「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兩者之行為「過當」時,均為「得減免罪責」( 即仍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解析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之「異同」:一、相同點:(一)均為為保全「自己」或「他人」法益之行為。(二)均為「法定阻卻違法事由」法定阻卻違法事由。(三)均須具有「主觀阻卻違法意思」。(四)行為「過當」.....看完整詳解
9F
Sandy Liao 大一上 (2013/06/08)
最佳解!
picture#s-50,50
劉彥欣 大三下 (2011/05/23 23:18):30讚!    不推
A錯在只有 生命 身體 自由 財產 而已 不是一切
10F
maggieqn2q 大一下 (2015/04/27)
1.因此,避難行為是否有過當的討論,會以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等法益,當作主要衡量標準

2. 在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的人,不適用緊急避難,例如消防人員不可主張避難而不救火,警察不可主張避難而擅離職守。
11F
110關務四一般行政8個月 研一上 (2020/10/11)

阻卻違法事由:

依法令之行為:ex.依監獄行刑法對受刑人執行死刑、依刑事訴訟法對現行犯逕行逮捕。 

依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ex.司法警察依據檢察官命令,所為偵查犯罪之強制處分。

業務上正當行為:ex.醫師為患者開刀、消防隊救火

正當防衛:法益「無範圍限制」。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的行為。(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 誤想防衛)

緊急避難:應考慮法益衡量、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 (「緊急避難」之主張並非是「一切權利」)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但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可向非法侵害之第三人主張。

超法規之阻却違法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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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下列關於我國刑法上的緊急避難之敘述,何者錯誤? (A)因避免自己或他人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