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刑法各種阻卻違法事由之立法,其主要之實質理由或法理基礎,係植基於:
(A)罪刑法定原則
(B)優越利益原則
(C)個人主義思想
(D)國家目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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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8), B(369), C(37), D(59), E(0) #269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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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970
緊急避難: 避難行為須不得已,而不得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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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346

通說認為刑法第 24 條之緊急避難是阻卻不法事由,其理論根據在於優越利益原則。 此一效益主義觀點將個人視為國家或社會利益的載具,不符合法秩序的個人自主原則。 ...

其次,緊急避難的利益權衡標準必須類型化,攻擊性緊急避難適用重大優越標準,防禦性緊急避難僅適用合乎比例標準,在極端情形下,殺人行為可能適用防禦性緊急避難而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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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6140
優越利益保護原則 生命法益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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