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董事長乙:不宜擔任公司訴訟代表人,在於避免董事會同事間情誼。 (B)監察人丙(C)股東會推選之股東丁(D)股東會推選之非股東戊:宜擔任公司訴訟代表人(參考公司法第213條)
6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之董事甲因涉嫌掏空公司資產而被法院假處分裁..-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