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內向法院提出 ------&☆☆;...
目前民法已改採「全面限定繼承」原則,且限定繼承不用辦,希望可以避免父債子還的情形再次發生。何謂限定繼承?限定繼承是對債務繼承全面改採限定責任為原則:即當債務大於繼承的財產時,債務償還的最高金額為繼承財產金額,其他債務便不用再負擔了。舉例:1.遺產100萬但負債單筆300萬,則償還100萬2.遺產100萬但負債多筆共300萬,則依照比例償還各別債務,最高償還100萬總結:原則上只要沒有知悉死亡後3個月內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就是法定限定繼承!
9.陳老闆往生後留有少許存款及大筆債務,如果陳老闆的繼承人不想繼承其存款,也不想..-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