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價值逾等值三十萬新台幣之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現鈔。
二、總價值逾新臺幣十萬元之新臺幣現鈔。
三、總面額逾等值三十萬新台幣之有價證券。
四、總價值逾等值六十萬新台幣之黃金。
五、總價值逾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且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指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
及白金)
全部換成同單位比較好記:)
均以新台幣30:1美金計算
一、總價值逾等值一萬美元之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現鈔。二、總價值逾新臺幣十萬元之新臺幣現鈔。三、總面額逾等值一萬美元之有價證券。四、總價值逾等值二萬美元之黃金。五、總價值逾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且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整合記法:一萬(外幣/證券)兩萬(黃金/人民幣)10萬(台幣)50萬(物品)
8.下列何者達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的申報標準? (A)相當於 2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