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能在團討中清楚表達自己的意見
最為具體及可觀察到
可參考王立杰老師的109年9月增修版 幼稚教育考試精粹(下冊)
p.4-28~4-29 教學目標敘寫方式
能在團討中(情境/條件)清楚表達(行為)自己的意見(結果)王立杰 110增修版 下冊p.4-29行為目標要素:
1. 對象:誰要完成教學所預期的行為。2. 行為:指達到目標的具體學習行為,通常以行為動詞來敘寫,如:指出、說出。3. 情境/條件:指表現行為有關的情境或條件。4. 標準:指預期行為可接受的程度,亦即用以評量學習結果的標準。5. 結果:指行為產生的結果。例如:大班幼兒(對象)能利用剪刀(情境/條件)剪出(行為)二種以上(標準)的基本幾何圖形(結果)。
在「我愛上學」的單元中,下列何者屬於行為目標之敘述? (A)培養幼兒愛校情操(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