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5.關於《刑事訴訟法》中之代理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自訴應委任律師為代理人
(B)沒收參與人應委任律師為代理人
(C)告訴應委任律師為代理人
(D)告訴代理人具律師身分時,審判中有閱卷權
(E)起訴罪名為告訴乃論罪時,被告得委任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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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5F
cpuvenchi 小一上 (2020/04/25)

回4F E選項是36條沒錯

6F
努力 幼兒園下 (2023/01/17)

E

最重本刑為拘役或專科罰金之案件,被告於審判中或偵查中得委任代理人到場。但法院或檢察官認為必要時,仍得命本人到場。
7F
賴郁鈞 高三下 (2023/07/29)
想問B選項,
刑事訴訟法第455-21條:
I 參與人得委任代理人到場。但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本人到場。
II 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一項及第三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參與人之代理人準用之
III 第一項情形,如有必要命參與人本人到場者,應傳喚之;其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拘提之。
IV 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至第七十四條、第七十七條至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九條至第九十一條之規定,於前項參與人之傳喚及拘提準用之。

刑事訴訟法第29條:
辯護人應選任律師充之。但審判中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選任非律師為辯護人。

這樣(B)不是應該正確嗎?

35.關於《刑事訴訟法》中之代理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自訴應委任律師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