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行政機關撤銷違法之授益處分,如受益人對於補償之爭議及補償之金額有所不服者,..-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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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ories Chen 高二上 (2016/10/13)
1、撤銷訴訟:目的在於除去違法的行政處分。(形成之訴)2、課予義務訟訴:目的在於命行政機關為一定之行政處分。分為怠為處分之訴和拒絕處分之訴皆屬之。(給付之訴)如人民依法申請建築執照,受理機關逾期未作成決定(98身五)3、確認訴訟:目的在於確認.....看完整詳解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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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研一下 (2018/06/07)
行政機關撤銷違法之授益處分後,致受益人遭受財產損失,應「給予」受益人合理補償(應給錢),如果撤銷之機關作出補償決定為「不給錢」或「給錢太少」,受益人對於補償之爭議及補償之金額(事實行為)不服,得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行政程序法 第 120 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