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下列對於我國目前器官捐贈情形,何者錯誤? (A)為恢復人體器官之功能或挽救..-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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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賴玉瀠 (2017/06/30)
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8條(自活體摘取器官之條件)
醫院自活體摘取器官施行移植手術,除第二項另有規定外,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一、捐贈者應為二十歲以上,且有意思能力。 二、經捐贈者於自由意志下出具書面同意,及其最近親屬之書面證明。 三、捐贈者經專業之心理、社會、醫學評估,確認其條件適合,並提經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 四、受移植者為捐贈者五親等以內之血親或配偶。 成年人或十八歲以上之未成年人已結婚者,得捐贈部分肝臟予其五親等以內之親屬;十八歲以上之未成年人,經其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得捐贈部分肝臟予其五親等以內之血親。 第一項第三款所定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應置委員五...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