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下列那個場所應依消防法相關規定實施防火管理制度? (A)總樓地板面積 20..-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冠逸 ( 108消特 大一下 (2018/05/28)
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第九條指定之供公眾使用之場所1. 收容人數在 30 人以上(含員工)之幼兒園(含改制前之幼稚園、托兒所)、托嬰中心2. 收容人數在100以上之寄宿舍、招待所(限有寢室客房者)3. 總樓地板面積在 500 平方公尺 以上之健身休閒中心、撞球場4. 總樓地板面積在 300 平方公尺 以上之咖啡廳5. 總樓地板面積在 500 平方公尺 以上之圖書館、博物館6. 捷運車站7. 長期照顧機構(長期照護型、養護型、失智照顧型)、安養機構、老人服務機構 (限供日.....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15F
|
16F
|
17F Yuan 高二下 (2024/09/10)
依「消防法」第13條第1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訂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備查,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另依「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除第四款「精神復健機構」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三月七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指下列建築物: 一、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理容 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等)、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 等)、視聽歌唱場所(KTV等)、酒家、酒吧、PUB及酒店(廊)。 二、保齡球館、集會堂及三溫暖。 三、觀光旅館及旅館。 四、醫院、療養院、榮譽國民之家、長...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