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你在警察分局擔任偵查佐職務,處理具有原住民身分甲因酒駕的公共危險刑事案件,下列詢問程序,何
者錯誤?
(A)通知法律扶助基金會,由該會指派律師到場並交付刑事委任狀後詢問
(B)如甲請求立即詢問,不論法律扶助基金會要否派遣律師到場,應即逕行詢問
(C)等候律師到場者,逾 4 小時仍未到場,警察得逕行詢問
(D)於通知法律扶助基金會後,如未有律師到場前,不得進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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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2), B(822), C(140), D(1851), E(0) #1352672
統計: A(162), B(822), C(140), D(1851), E(0) #1352672
詳解 (共 10 筆)
#4687739
B選項不是「應」吧,「得」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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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2771
刑事訴訟法 第 3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n或律師為被告辯護:n一、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n二、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n三、被告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n四、被告具原住民身分,經依通常程序起訴或審判者。n五、被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而聲請指定者。n六、其他審判案件,審判長認有必要者。n前項案件選任辯護人於審判期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庭者,審判長得指定公n設辯護人或律師。n被告有數人者,得指定一人辯護。但各被告之利害相反者,不在此限。n指定辯護人後,經選任律師為辯護人者,得將指定之辯護人撤銷。n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或具原住n民身分者,於偵查中未經選任辯護人,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應n通知依法設立之法律扶助機構指派律師到場為其辯護。但經被告或犯罪嫌n疑人主動請求立即訊問或詢問,或等候律師逾四小時未到場者,得逕行訊n問或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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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1115
D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左列情形
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
二、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
三、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者。
四、有急迫之情形者。
犯罪嫌疑人請求立即詢問者,應即時為之。
稱夜間者,為日出前,日沒後
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
二、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
三、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者。
四、有急迫之情形者。
犯罪嫌疑人請求立即詢問者,應即時為之。
稱夜間者,為日出前,日沒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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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6172
再加上4個小內辯護人未到場,敘述才更完整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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