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例外為了發現真實才會依職權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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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法官應依職權(調查證據) 主動追訴犯罪
刑事訴訟法第 163 條
法院為發見真實,得依職權調查證據。但於公平正義之維護或對被告之利益有重大關係事項,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之。
(C)檢察官應依職權主動追訴犯罪=檢察官代表國家追訴犯罪,公訴
刑事訴訟法 第251條第1項
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起公訴。
刑事訴訟法 第228條
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D)被告保持緘默,法院自可推定其犯行(X)
第156條
被告未經自白,又無證據,不得僅因其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而推斷其罪行。
2 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關於犯罪追訴之敘述,何者正確? (A)法官應依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