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申報登錄資訊,未共同申報登錄資訊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申報登錄資訊;屆期未申報登錄資訊,買賣案件已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者,處多少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
(A)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B)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C)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D)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26), B(444), C(48), D(85), E(0) #3349446
統計: A(1626), B(444), C(48), D(85), E(0) #3349446
詳解 (共 8 筆)
#6628944
平均地權條例 -第 79-1 條
1.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應檢具使用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但私法人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免經許可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2.前項許可之文件有效期限為一年。
3.私法人取得第一項房屋,於登記完畢後五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但因強制執行、徵收、法院判決或其他法律規定而移轉或讓與者,不在此限。
4.中央主管機關為審核第一項許可案件,得遴聘(派)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相關機關代表,以合議制方式辦理之。
5.第一項規定適用範圍、許可條件、用途、使用計畫內容、應備文件、審核程序、免經許可情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應檢具使用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但私法人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免經許可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2.前項許可之文件有效期限為一年。
3.私法人取得第一項房屋,於登記完畢後五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但因強制執行、徵收、法院判決或其他法律規定而移轉或讓與者,不在此限。
4.中央主管機關為審核第一項許可案件,得遴聘(派)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相關機關代表,以合議制方式辦理之。
5.第一項規定適用範圍、許可條件、用途、使用計畫內容、應備文件、審核程序、免經許可情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9
0
#6393069
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8
1
#6393070
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