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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四等/鐵路員級◆行政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對公務員作成免職處分時所應踐行之正當法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處分前應給予受處分人陳述及申辯機會
(B)法律就特定事項授權行政機關以法規命令定之,應符合授權明確性原則
(C)作成處分應經由機關首長完全指定人選組成委員會決議,不得由首長逕行決定
(D)處分書應附理由,並表明救濟方法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普隆龔 國一上 (2011/07/05)
不好意思的個人筆記 b應為  作成處.....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Alice(。・ω・。) 高一下 (2022/04/01)
免職處分、停職處分
性質:行政處分
救濟:依司法院釋字785號解釋,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復審程序
7F
112地特三等已上 大四下 (2022/11/13)
釋字491理由書:「中央或地方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或相關法規之規定,對公務人員所為免職之懲處處分……關於限制憲法第十八條所定人民服公職之權利,法律固得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其授權之目的、範圍及內容則應具體明確而後可(B)。……對於公務人員之免職處分既係限制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自應踐行正當法律程序,諸如作成處分應經機關內部組成立場公正之委員會決議,委員會之組成由機關首長指定者及由票選產生之人數比例應求相當(C),處分前應給予受處分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A),處分書應附記理由,並表明救濟方法、期間及受理機關等(D),設立相關制度為妥善之保障。」
C是錯在「完全指定」,委員會成員除了機關首長指定還要票選。
8F
L 大四上 (2023/02/05)
解釋字號:釋字第491號
解釋公布院令:中華民國 88年10月15日
解釋爭點:公務人員考績法免職處分要件之授權規定違憲?
理由書:
  憲法第十八條規定人民有服公職之權利,旨在保障人民有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權利,其範圍不惟涉及人民之工作權及平等權,國家應制定有關任用、銓敘、紀律、退休及撫卹等保障公務人員權益之法律,用以規範執行公權力及履行國家職責之行為。公務人員之懲戒乃國家對其違法、失職行為之制裁,此項懲戒為維持長官監督權所必要,自得視懲戒處分之性質,於合理範圍內,以法律規定由長官為之。中央或地方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或相關法規之規定,對公務人員所為免職之懲處處分,為限制其服公職之權利,實質上屬於懲戒處分。其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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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對公務員作成免職處分時所應踐行之正當法律程序,下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