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據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請問這是教育應基於何種原則?
(A)興學自由
(B)機會平等
(C)特殊
(D)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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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 B(16), C(5), D(2745), E(0) #322928

詳解 (共 1 筆)

#2753484

教育基本法

6  教育應本中立原則。

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宗教活動

私立學校得辦理符合其設立宗旨或辦學屬性之特定宗教活動,並應尊重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之意願,不得因不參加而為歧視待遇。但宗教研修學院應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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